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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绿色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
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制度不断健全完善,2023年7月,明确绿证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2024年1月,推动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
2024年7月,新设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以绿证核算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相关政策印发以来,绿证交易规模稳步扩大,推动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不断提升。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提升我国全球碳定价话语权、服务企业国际履约的基础性制度。
作为国际通行的市场化碳减排工具,自愿减排市场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可用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清缴抵销、绿色供应链管理、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大型活动、企业、产品碳中和等。
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确立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总体思路、工作流程和市场参与主体各方权责,制定发布了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项目方法学,支持可再生能源领域发展。
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都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机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为明确绿证市场和CCER市场边界,避免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两部门经充分沟通,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编制了《通知》,明确绿证与CCER衔接的具体要求。
《通知》的印发实施,将有助于加强绿证与CCER有效衔接和政策协同,不断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有助于加快我国绿证国际认可、满足企业迫切诉求,推动完善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体系;有助于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