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服务热线:
TEL:15136231602
网 址:www.zzjykj.net
联系人:邹经理
手 机:15 13623 1602
电 话:0371-67825601
传 真:0371-67825601
E-mail:jinye01@126.com
邮政编码:450001
公司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26号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4号楼1单元203室
近日,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发布各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这是跨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协同管控的重大创新,将为全国其他跨省流域综合治理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南四湖流域排放标准”)制定的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等,
南四湖作为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泊,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调蓄湖泊和输水通道,由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组成,承担着调洪蓄水、调节气候、生态栖息、渔业水产、航运交通等多种功能,生态区位十分重要。
南四湖主要入湖河流53条,流域面积3.17万平方公里,涉及山东、江苏、安徽、河南4省8市,水质直接关系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
近年来,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自2013年以来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由于省界关系复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长期存在,四省执行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协同推进,也给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带来隐患。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保障,按照“统一编制、分别报批、分省实施”原则,生态环境部组织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会同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南四湖流域统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工作。
南四湖流域排放标准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与各省现行排放管控要求充分衔接,兼采众长,完善特征污染物控制项目,统筹确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四省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分别制修订本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近日,四省南四湖流域排放标准均已发布,统一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南四湖流域排放标准是首个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对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保护,构建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标准的统一打破了行政区划对江河湖泊流域性的分割,是坚持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流域的系统性出发,开展保护治理的基础,也是构建流域统筹、区域落实、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格局的重要举措。
南四湖流域排放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引领推动各地进一步削减入湖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提升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用水安全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