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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上午,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视频调度会议,通报近期重污染天气预警各地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企业认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推动各责任主体严格履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全力做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作成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副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仲田传达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强对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要求,深入分析了当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对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焦飞通报了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指出了各地存在的突出问题。鹤壁市作典型发言,周口市、汝州市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作表态发言。
王仲田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充分认清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提高执行力、保证执行力作为检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担当、能力、作风表现的试金石,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确保空气质量指标不反弹。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领域、主管部门抓行业、市县乡镇各级抓区域的责任体系,统筹各方,形成合力,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要依法严格管控。
各地必须建立完整的污染天气预警、下达指令、响应反馈等工作机制,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一企一策”要求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到“停窑、停线、停炉、停机、停工序”上,有序组织、跟踪调度、分析研判、汇总评估,确保减排措施依法执行到位。
三要严格督导检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责任落实情况,“一企一策”应急方案制定情况,减排措施落实情况,面源、移动源污染控制情况,认真汇总、梳理、审查,对已核实的问题企业逐一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台账、跟踪督办。
四要加大惩戒力度。
各地要按照“铁心、铁腕、铁面孔”要求,重点打击企业非法生产、工地非法施工、机动车非法上路、民生保障类企业违规生产施工、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
五要强化执纪问责。
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克服执行管控问责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对启动预警响应不及时、预警管控要求通知不到位、管控措施监管不严格、上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责任。
六要加强舆论宣传。
各地要做好秋冬季差异化生产管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差异化生产管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时公布企业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王作成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
聚焦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治污压力逐级传导到乡镇、街道、社区,及时解决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完成年度各项攻坚目标任务。
要突出重点管控。
要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加强减排对策研究,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重型柴油货车污染管控,增强重污染天气应对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强化监督问责。
借助省级环保督察、重污染天气市县交叉督查和媒体力量,通过直击问题、曝光违法行为的方式推动措施落实,用严格的督查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到实处。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工作人员,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污染防治攻坚办工作人员,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交叉核查组及各地派出的督导检查组相关人员,重污染天气管控问题企业负责同志共1800余人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