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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来了,我省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9月23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区域预报中心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受区域静稳、逆温及高温等不利气象因素综合影响,预计9月24日至30日,我省大部分地区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
其中,9月24日至26日,北部地区可能出现PM2.5及臭氧中度污染,西部、东部将出现轻度污染过程,大部分地区午后均将有臭氧污染;9月27日至30日,中北部和西部凌晨至早上将出现中度或重度污染时段,东南部有轻度污染过程,午后大部分地区有臭氧污染。10月1日至2日,受冷空气前锋污染聚集增长和传输的共同影响,全省自北向南将可能出现PM2.5中度污染过程,京广线及以东地区可能出现部分时段重度污染。
对此,省污染防治攻坚办于9月23日下发通知,要求请各省辖市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于9月24日12时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提前采取管控措施。何时解除预警管控,另行通知。这也是入秋后,我省首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且预警级别为橙色及以上。
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污染成防治重点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的通知,针对此次连续污染天气,各省辖市政府将强化对工业源(有关民生保障类企业除外)、扬尘源、移动源污染管控。根据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扬尘污染减排方面,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工业污染减排方面,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按照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加大督导暗访检查力度,密切跟踪管控后的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形势,及时指导各地开展应急应对工作。
我省有地市已提前实施限号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下发的通知,预警期间,各省辖市可结合本地大气环境管理实际,积极有效应对,强化监督执法,确保各项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其中,新乡市自9月23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各相关部门对工业减排、机动车减排、扬尘污染控制实行强制性措施。新乡市还下达要求,机动车9月24日0时至9月30日24时,每天早7时至晚8时,在城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限行结束后,恢复执行原单双号限行规定(每日限两个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