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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甚至去年秋冬季以来,由于恶劣的气象气候因素的影响,在我省乃至京津冀及汾渭平原地区污染物浓度大面积同比不降反升,环境空气质量严重恶化的大环境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变差、全国城市排名落后、压力巨大。但在我市积极开展污染管控、有效实施重污染过程应对措施下,使PM10和PM2.5浓度反弹幅度得到控制。
(一)郑州市城区优良天数
2月,郑州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25%(良7天),同比减少9天;轻度污染比例28.6%(8天),同比增加4天;中度污染比例17.9%(5天),同比增加1天;重度污染比例25.0%(7天),同比增加3天;严重污染比例3.5%(1天),同比增加1天。详见图1。
2月,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有24天,占比85.7%;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有4天,占比14.3%。空气污染以PM2.5污染为主。
1-2月份,郑州市城区优良天数为14天,同比减少14天。
(二)郑州市城区主要污染物浓度
2月,郑州市城区主要污染物PM10月均浓度为151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20微克/立方米,上升15.3%,环比下降8.5%;PM2.5月均浓度为121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37微克/立方米,上升44.0%,环比下降0.8%;SO2月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8克/立方米,下降40.0%,环比下降33.3%;NO2月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
同比升高4微克/立方米,上升10.0%,环比下降35.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7毫克/立方米,同比升高0.1毫克/立方米,上升6.3%,环比下降19.0%;O3-8h第90百分位数为109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10微克/立方米,上升10.1%,环比上升81.7%。
1-2月份,郑州市城区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58和122微克/立方米,PM10同比升高19微克/立方米,上升13.7%,PM2.5同比升高21微克/立方米,上升20.8%。
2019年,郑州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水污染防治攻坚年度目标,着眼改善水环境质量核心任务,深入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攻坚工作开展,切实为建设美丽郑州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保障。现就2019年2月份郑州市有关水环境质量情况公布如下:
(一)郑州市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采测分离数据,2019年1月,全市6个国控断面,达标4个:黄河花园口断面、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贾鲁河尖岗水库断面、伊洛河巩义七里铺断面;不达标2个:颖河登封白沙水库断面、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截至目前,国家生态环境部尚未公布2月份数据)。
(二)郑州市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全市省控断面2个:丈八沟梁家桥断面、梅河老庄尚村断面。2019年1月,省控断面均达标(达标情况依据《河南省环境质量月报》,截至目前,2019年2月月报尚未公布)。
(三)郑州市市控断面水质情况
2019年1-2月份,全市9个市控断面中,须河高速公路桥断面断流,十七里河入郑处、双洎河界河、潮河入郑处、枯河入荥处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须河八仙桥、汜水河口子2个断面水质为Ⅳ类,双洎河马鞍洞、索河入须河处2个断面水质为劣Ⅴ类。
(四)郑州市建成区河流水质情况
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郑办〔2018〕36号)要求“2019年市区建成区内河流基本达到Ⅲ类水质”的目标。
2019年2月,除七里河、东风渠、潮河未达到标准外,其他7条河流达到Ⅲ类水质目标。其中东风渠、潮河2条河流水质为Ⅳ类,七里河水质为劣Ⅴ类。
2019年1-2月份,5条河流达标,分别为:熊耳河、索须河、金水河、贾鲁河、魏河,水质均为Ⅲ类;5条河流不达标,分别为:七里河、东风渠、十七里河、十八里河、潮河,其中,七里河水质为Ⅴ类,其他4条河流水质均为Ⅳ类。
(一)“1050+2”专项执法抓管控
强化固定遥感监测执法
结合业务发展实际逐步完善10套遥感监测设备功能,为执法和管理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数据支撑。从2018年1月到2019年2月底,共抓拍车辆1293.1万辆次,对颗粒物超标一次的25053辆柴油车通知车主立即治理;对半年内颗粒物超标两次以上的6066辆柴油车,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其余车辆登报公告、通知车主立即维修治理、加入黑名单予以锁定限制其年审。
2.50个人工卡点联合执法严查柴油货车尾气超标行为
在原有的39个联合执法卡点的基础上增加到50个卡点,由市、县(市、区)两级公安、交通和环保等部门持续开展全天候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超标等行为;从2018年1月到2019年2月底,共检测车辆84781台次,对6421台超标车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加入黑名单予以锁定,
其中,环保部门对156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重型柴油车(3.5吨以上)每辆处罚5000元;公安部门依据“6063”代码对2535台超标车辆依法处罚。
在2017年国三重型柴油货车四环内限行的基础上,2018年11月21日起,提高限行标准、扩大限行范围,绕城高速-北四环以内,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全天禁行;4.5吨以下国四及以上厢式货车分时段限行;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确需入市车辆办理通行证件后进入。
3.开展停放地抽测专项执法
支队采取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查车辆的方式对全市运输物流车、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点运输企业实施上门抽测,从2018年1月到2019年2月底,我市共在50余家重点企业停放地抽测车辆1100辆、对71台超标车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加入黑名单予以锁定,其中公安部门依据“6063”代码对30台超标车进行依法处罚。
4.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市攻坚办牵头六部门(市环保、城建、工商、工信、商务、城管)联合执法,每周对工厂、物流企业和施工工地进行抽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进行抽测。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单位公开约谈、媒体曝光。
从2018年1月至2019月2底,市级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联合执法组共巡查各类施工工地、工厂企业5610家,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5141台,抽检用油样品1392个。对在禁用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14家施工单位依法处罚12.5万元。
在原有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提高禁用标准。2018年6月1日起,绕城高速以内禁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巡查抽测相结合抓油气回收管控
联合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汽油储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测。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底,全市共巡查油站6007家次,委托第三方共抽测加油站479家,抽测比例91%,对其中7家油气回收设置不正常运行的加油站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8万元。2018年新增27家加油站自动监控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
(三)巡查执法相结合抓机构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督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守法自律,组织两个巡查组对全市49家检测机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巡查。2018年以来共巡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581次,对1家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罚款15.202万元。
(一)加强“春节”期间督导督查工作
春节节日期间支队参与值班人员105人次,督导督查重点企业110余家次。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值班,受理转办环境污染有奖举报13件,无工业企业相关投诉。
(二)继续做好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交办问题查处
2019年已办理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督办问题交办案件2批11件,2月份查办8件,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4件,未安装治污设施1件,已全部办结。
(三)做好市污染防治督导组交办问题查处
截止目前已办理市污染防治督导组交办问题4批14件,立案7件(其中支队立案2件)、清理取缔1件。
(四)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督导
2019年2月以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支队共出动人员752人次,督查企业1555家次,检查“三员”落实情况累计2113人次,发现问题8个,已按要求上报。
(五)工业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统计情况
2019年以来,累计上报工业企业信用评价有效信息共计13条,2月份上报8条。目前,环保诚信单位共11家,环保信用良好单位2家。
(六)生态环境部热点网格交办问题情况
2019年以来,每日报警网格累计106条,每周推荐网格累计14条,每月预警网格累计3条。2月份,每日报警网格累计43条,每周推荐网格累计3条,每月预警网格累计6条(每月5日发布一次)。涉及的网格问题均已转办督促到位,已全部按时上报。
2019年1-2月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8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68份,罚款金额430.342万元。其中,市环保局立案查处40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0份,罚款金额76.91万元;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立案查处128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28份,罚款金额353.342万元。
1-2月份,全市环保系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县(市、区)是新密市67起、荥阳市37起。
1-2月份,全市按照新修订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法案件中,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5起,均为二七区实施;实施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共1起,为新密市实施。
自2017年5月27日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工作开展已1年9个月,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直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严格按照《郑州市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郑环攻坚办〔2018〕115号)要求,扎实开展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工作。
近期由于工作突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12369热线受理科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并作为河南省唯一“全国巾帼文明岗”代表赴京出席了全国妇联举行的“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暨表彰大会。
(一)2019年1-2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以来,12369环保热线受理举报电话5456个(涉及有奖举报电话2221个)。经初步审核符合有奖举报范围405件,其中转市控尘办250件,市城管局103件,市生态环境局19件,市公安局16件,市散煤办8件,市商务局5件,市禁烧办2件,市园林局2件。
(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汇总工作情况
自2017年5月27日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开展以来, 12369环保热线共接到举报线索121,608个(含热线电话99,511个,微信举报22,097件),其中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线索30402个,其余为咨询电话或者不在受理范围内线索。
截至目前,办理举报案件8502件,其中转市控尘办3428件,市生态环境局2411件,市城管局2210件,市公安局295件,市散煤办46件,市园林局41件,市水利局18件,市商务局20件,市交通局11件,市重点项目办9件,市禁烧办6件,其他部门7件。
截至目前,全市共落实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累计1398件(500元1067件;1000元32件;5000元11件;10元线索奖288件),共发放奖金623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