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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预计郑州市21日至22日夜里、24日至26日、28日至30日将经历重度污染过程,要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按照《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决定自11月 21日 12时发布郑州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
根据规定,要求全市停止建筑工地室外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各县市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两次(非冰冻期)。
全市实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按照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工业企业采取"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措施。磨料磨具和石料行业停产;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水泥粉磨站停产。
家具、装修木器涂层,机械加工行业,汽车修理行业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工序轮流停产,停产比例达到50%。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燃煤窑炉等涉煤工序停产;铸造行业电炉、天然气炉停产。
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